第一七四章 惊人的速度!-《完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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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第二天,李谦就见到了那位迪士尼的高级副总裁,迈克尔·道恩。

    对方很诚恳。

    或许是因为李谦曾经因为《泰坦尼克号》的配乐拿到了奥斯卡最佳配乐,也或许是因为最近这些天来流传在洛杉矶各路娱乐明星们的趴体上的那些传说,总之,他的确是表现得很有诚意。

    而在李谦看过了故事大纲之后提出要求看一下初剪的片子时,对方也爽快地答应下来,并亲自陪同李谦,去到迪士尼总部,看了这部目前完全没有音轨的电影。嗯,基本上算是一部默片,但已经完成了初剪。

    而接下来的商业合同谈判,他更是对孙美美展露出了相当大的诚意!

    一百万美元的工作酬劳,双方共享原声碟的版权,平分原声碟的销售利润,配乐中出现的歌曲,在非电影内容和非原声碟的地方,李谦享有完全的版权和自由使用权——也即是说,这个待遇,比之当年约翰·戴斯代表福克斯那边给开出来的《泰坦尼克号》的待遇,还要更好了一些。

    比如最简单的一点,按照这个合同的话,如果签了,李谦甚至可以在电影没有上映之前,就把为廖辽制作出来的《Can-You-Feel-The-Love-Tonight》这首歌给先行上市,而完全不必像当初的《泰坦尼克号》一样,限制包含了《My-heart-will-go-on》这首歌在内的廖辽那张专辑的上市,必须在原声碟上市之后!

    总之,一切都挺合适!

    只是还是那个问题,时间打得有些紧!

    迈克尔·道恩透露,这部电影的确是计划安排在2001年的暑假期间,具体大概是在七月中旬上映,也即是说,为了不耽误电影的上市时间,最迟在五月底之前,这部电影必须彻底制作完成!

    不过想了想,李谦最终还是点头答应了下来。

    不过待遇还要继续谈。

    而迪士尼那边不知道是对李谦信心十足,还是面临电影档期的压力,实在是没办法了,总之,松口松得非常之爽快!

    最终,孙美美为李谦争取到了一百五十万美元的报酬,且为李谦的工作团队,其实也就是谢铭远,也争取到了五十万美元的酬劳!

    甚至于,迪士尼甚至同意,如果李谦的配乐方案不被接受,他们仍然会为李谦的配乐工作支付百分之四十的报酬,且被弃用的配乐之版权,仍完全属于李谦!

    这个报酬,哪怕是在美国,都够拍一部甚至两部的小成本电影了!现在却被迪士尼拿来砸给《狮子王》的配乐,可见其急迫,也可见其对李谦的期待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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