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青色的高粱-《完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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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儿这一顿饭,是李谦个人掏腰包的,不算剧组的开支。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虽然他自小是在济南府长大的,跟这边的乡亲,其实并没有太多往来,但他知道,自己老爸可是从小在这边长大的,更何况,爷爷奶奶都还健在,二叔他们也是到现在还在这里生活!

    这顿饭,一请就是三个村子,加一起四千多近五千口人,家家盖锅不做饭,都跑来吃,这流水的宴席,是从县城里请了足足十几家饭店和三五十位厨师,才能勉力应承下来的——但是,必须要有!

    不止是为了剧组接下来能够顺利的拍戏,也为了自己的老爸。

    所谓富贵还乡,其实还乡的那个人不是自己,是他。

    …………

    流水宴席在李谦来到的当天中午十一点开始,一直到下午三点才结束,说的是附近三个参与了种高粱规划的村子,但其实,来吃的不下五千人。

    还好,这边什么东西都预备的比较宽绰,足量供应,到三点,总算是把这一场给撑了下来——李谦的爷爷奶奶、老爸老妈、叔叔婶婶,一个个都是一副红光满面的模样,中间李爸还拉上李谦,转悠着到几个重点的桌子上敬了几杯酒。

    其实这么一顿饭,也就不到二十万的开支。

    等到这一场散了,李谦让黄文娟带着人留下负责善后,自己则拉上剧组的幕后工作人员,和几个重点演员回到县里,召开闭门会议。

    这部戏,对于李谦,对于明湖文化来说,都实在是太过重要!

    它是李谦和明湖文化,第一次对外拓展自己的表现疆域的一部戏。

    可以不赚钱,可以不拿奖,但一定要拍好,一定要拍到心里不留任何遗憾!

    说白了,《我的野蛮女友》、《黄飞鸿》,以及以后会陆续出现的很多商业制作,那是明湖文化的立身之基,现在来看,初步站稳脚跟了,但自《在路上》开始,明湖文化在“文化”这一层意义上的招牌,却始终没能立住!

    李谦对金汉马上要拍的那一部《孔雀》,寄予了很高的希望,他觉得,经过了这些年这么多部戏的磋磨,又碰上这么一个简单的好故事,应该是已经到了金汉出水准的时候了,但他却绝不会把希望寄托在金汉身上!

    所以,他要拍《红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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