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鬣尸(十一)-《我不会抓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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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精神分成魂魄。
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
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人死后有头七回魂,刚死之人的魂魄为二魂六魄为残魂残魄,需取回留在身体里的一魂一魄,方能入轮回。
如果取回的一魂一魄中带有恶气怨气阴气煞气,便会成为厉鬼恶鬼留在人间,不入轮回。
我虽然留有大部分魂魄在体内,在鬣尸眼里就是新死之人魂魄没有走干净,这个时候吃脑壳脑髓的话会更加有味道。
香啊,造啊,香皂啊,香皂吃完吐泡泡啊。
鬣尸不高,翻过墙以后站直才勉强一米五,一身黑灰色的毛发遮住身躯和猿人相似,左腿明显比右腿长出一节,跑动时候一瘸一拐的,移动速度却很快,不一会走从殡仪馆的侧面跑到殡仪馆的正门,跟和回自己家似的打开门走进来。
我多多少少有点慌,但是绝对没怂,对,就是没怂。
眼瞅着鬣尸走进殡仪馆大厅,他没有发现我的魂魄,先伸出毛发不是特别的长但是跟小儿麻痹的左手有礼貌的敲敲灵堂的门。
你还知道敲门呢啊,真是厉害了呢。
屋里就我一个人躺着,也没人给他开门,他等待一会后自己推开灵堂大门。
嚯,这味,反应迟钝我都闻着了。
鬣尸走进以后带着一股特殊的味道,像是汗臭味,又像是腐臭味,如果准确的来说,就是尸体腐烂以后还冒出一身臭汗的味道。
我身上的一身臭泥真的很有效果,鬣尸毛发下的脸带着笑意,血红色的小眼睛里充斥着贪婪。
完全没在意旭哥布阵留下的红绳和小纸人,左脚高右脚低一蹦哒一蹦哒的向我身体而来。
站在床头,手指和人类的手指没有区别,只是又粗又短,粗短的手指头抚摸我的头。
忍住,忍住,我无比想把菜刀抽出直接砍他丫的,但是还得听旭哥的,等危险真正出现的时候在动手。
鬣尸双手搂起自己的长发,露出一张脸,脸的五官特别有特点,没有眉毛,熊的眼睛,猪的鼻子,山羊的耳朵,驴的嘴,挤在比正常人脸小两寸的脸上,无法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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