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我曾在时光里听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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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千薇托着下巴,低头看着自己的成绩单,狐疑道:“你怎么了?”

    同桌整个人趴在桌子上,有些惆怅的叹着气,“我考砸了,跟他考不到一个大学,也许还得异地。”

    盛千薇知道同桌说的是谁,也认识隔壁班那个戴着眼镜小小乖巧的男生,每次来她们班的时候,都会拎两瓶奶茶,一瓶给同桌,一瓶拿来贿赂她。男生成绩好,同桌吊车尾上个三本,男生求她平时多帮帮同桌。

    盛千薇凑过去看了眼她的成绩单,还真是。“你怎么办?”

    女生痛苦的捂着眼睛,“不知道,他估计要骂死我了,其实那些题目我都会的,可我不知道,当时怎么就做错了。”

    盛千薇不太会安慰人,正焦灼地时候,看见门口小男生正探着头,她站起来,走出去,“你进去看看吧,我的位置给你坐会儿,我去班主任那里拿张志愿表。”

    小男生感激地冲她点点头。

    盛千薇回头看了眼,同桌满眼泪花,她索性就在办公室填完了志愿单直接交给班主任,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数学老师叫住她,盛千薇心里叹息一声,转过去,深深地冲他鞠了一躬,“老师,我知道您想说什么,我真的真的决定好了。”

    数学老师半百的年纪,耳鬓已经半白,长叹一声,“你这小丫头,我又没说志愿的事,以后的路,要怎么走,是你自己的事,你想做什么,老师难道还拦着你不成,我叫住你,只是想问问你,要走了,也不跟老师过来道个别,这一走,以后可不知什么时候能再见嘞……”

    盛千薇忽然就红了眼,这三年,真的在这里付出了太多了。

    “老师,您保重啊。”

    走出校园的时候,盛千薇回头再看了一眼。

    恢弘大气的校门,一如多年前,她背着书包,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如今一回头,已是三年。

    其实她现在已经很少再想起沈星洲了。

    年少时的幻想,其实都可以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沉寂下去,无论是对谁来说,就好像电影里,杨静曾对骆嘉阳说过的那样。

    “我对你的爱,起于幻想,止于幻想。”

    有些人,看一眼,就知道对方不合适,从小到大,她对爱情没抱太大期望,她也曾想过一辈子不结婚,就算是喜欢,她能分辨出,自己对于沈星洲的喜欢,还是源自于,青春期那点躁动,荷尔蒙的分泌。

    志愿填完的第三天,胡同家里办升学宴。

    盛千薇穿好衣服,扎好头号,乖巧地站在门口等林锦程来接她。

    林锦程姗姗来迟,盛千薇礼貌依旧,上车,绑好安全带,林锦程安安静静地审视着她,“哎哟,几个月不见,又长大一点儿了。”

    “九月就上大学了,林师兄,到时候还麻烦你多多指教。”

    林锦程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什么意思?”

    “我报了普二。不过不是数学系,是计算机系。”

    “……”林锦程一时没说出话来。

    “不欢迎?”盛千薇皱眉。

    林锦程立马回过神来,“当然欢迎啊,作为师兄我当然欢迎,就是你怎么会报计算机系?”

    “喜欢呗,学校有什么好玩的事儿吗?”

    “那可多了。”

    林锦程几乎说了一路,把院里几个有名的教授都给点了一遍,以及所有大学的生活攻略全部都给她捋了一遍,“二食堂的饭真的出奇的难吃,建议你看见了绕道,选修课的时候千万别选影视鉴赏,你见过让人写一万字读后感的老师吗?还不让人百度,复制粘贴的一律挂挡。”

    见到胡同的时候,两人还在有说有笑的说着,胡同正在门口等,见他们俩过来,忙迎过来,“锦程哥,你们聊什么呢?”

    林锦程笑了下:“在说我们学校的事儿呢。”

    胡同也没注意听,上头就去摸盛千薇的头发,“几个月不见,你头发又长了诶!”

    盛千薇白了他一眼,“又不是你,从小学开始就不长个儿。”

    胡同难得没跟她计较,还乐颠颠地跟在她屁股后头,“怎么样?听说你一考完就飞非洲了?怎么也没见你晒黑呀?”

    林锦程揉了一把胡同的头,“行了,别瞎聊了,星洲呢?”

    胡同啊了声,“出去了,买烟去了,等会就回来,你们先进去坐。”

    三人迈进大院,大厅里的沙发上坐着一小姑娘。

    胡同忙介绍:“我们班班花,宋矜,你们见过的。”

    盛千薇认了一会儿,才认出,哦,是小姐。

    升学宴在晚上才举行,下午的时候,盛千薇被胡同拉着打了一会儿牌,牌局是原先就攒好的,之前似乎有人在玩过,中场休息了,连东西都没收好,钱包跟手机还丢在桌上,盛千薇被胡同随便按在一个位置上,又随便林锦程跟班花坐下。

    宋矜扫了盛千薇两眼,“姐姐,我以前是不是见过你?”

    胡同哈哈拍桌大笑,“薇哥比你还小俩月呢!你这张口就叫人姐姐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宋矜娇俏地瞪了胡同一眼,“你还叫人哥呢!叫姐姐是敬称,你懂不懂!”

    胡同丝毫不给面子,“行了,你就别装嫩了。”

    宋矜气急,最后还是林锦程出口打圆场:“行了,你跟小姑娘拌嘴,有没有风度?”

    牌桌上好一阵热闹,以致盛千薇根本没察觉自己身后站了一人,直到面前伸过一双修长、骨节分明的双手,从自己的面前把皮夹和手机抽走,盛千薇才下意识抬头一看,就撞进一双清冷的双眼,眉骨清晰,眉峰凌厉又干净,额间的碎发细碎的垂着。

    面对蓦然闯进的这张脸,盛千薇怔楞了片刻,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占了他的牌桌位置,下意识要站起来还给他的时候,被人一把按住。

    嗓音清淡,没有任何情绪,“你玩吧,输了算我的。”

    宋矜忍不住搭腔,“洲哥,那我输了也算你的吗?”

    沈星洲极为慵懒地笑了一声,“算。”

    胡同忙伸手,“我呢我呢?”

    “你爸不是刚给了你一笔钱?”

    胡同撇嘴,“我的升学礼物你都还没给我呢。”

    沈星洲忽的笑了下:“行了,都算我的。”

    林锦程:“既然你哥这么大方,我们改100起底?”

    沈星洲直接扔了个枕头过去,“你在科研室呆傻了吧?跟一帮高中生,你好意思么?!”

    林锦程危言正色:“你说话注意点儿啊,这桌上可有两个普二的学生呢!”

    胡同低头摸牌,不经意道:“谁啊?难道班花你报普二了?”

    宋矜一脸无辜,“没有啊,我报的是传媒大学,是千薇姐姐吧。”

    气氛忽然一下就静了。

    一下子所有人都把目光聚在盛千薇身上,而后者只神色淡定地坐着摸牌。

    胡同忘了抓牌,所有人都静静地等他,而他只有些呆愣地看着盛千薇,“你不是说你……考……雅江的吗?”

    盛千薇清淡地嗯了声,“改了。”

    一秒,两秒,三秒。

    世界仿佛静了三秒,然后下一秒,“嘭——”一声巨响,胡同直接把手里的牌给摔回桌上,然后咬牙一言也不发,转身走了出去。

    盛千薇这才回过神来,只看到胡同离去的一个恼怒的背影,她完全不知道胡同在发什么火。

    她甚至连一点点胡同可能喜欢她的想法都没有过,她一直认为,胡同对她的感情就跟她一样,显然,两人能做这么久的朋友,自然是有一方在坚持着,深深的暗恋,不然想她这种冷淡的性子,早就变成普通朋友了,好像也是,这些年,一直都是胡同努力在想要跟她维持着死党,好朋友的关系,她很少主动打电话给他,也很少主动去找他。

    在这份感情上,她有罪。

    她向来都是一个自私的人,她不会去观察身边的人的表情,她从来不去想自己有多可能带给别人一个似是而非的误会,甚至,没想过,胡同会为了她那一句玩笑的“雅江也不错”而选择留在雅江。

    这些当时的她都不知道。

    感情方面,盛千薇迟钝也敏感,以至于,直到后来,她都没有理清,胡同对自己的感情,有多少是习惯,错把友情当爱情?

    这事儿两人在很久很久之后的某一天谈起,两人都甚觉唏嘘。

    年少时候的感情很简单,也仓促,只要一方有了一些似是而非的暗示,另一方就会陷入被动,而且很容易会喜欢上“那个喜欢自己的人”。

    胡同一开始对盛千薇的感情自己都认的很清楚,真的没有那种所谓的爱情,大概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直到,盛千薇开始蓄长发,再加上沈星洲的催化,胡同很快就陷入了自己构筑的爱情城堡里,所以当知道,盛千薇其实最后并没有跟他一样选择雅江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在这段感情里收到了巨大的委屈,所以才有了那晚的爆发。

    直到晚宴结束,胡同都没有理过盛千薇。

    盛千薇倚在阳台抽烟的时候,沈星洲拎着瓶酒走出来,在她面前晃了晃,月光把他的手指照的很清晰修长,“你怎么老抽烟?”

    盛千薇不说话,狐疑地看着她。

    沈星洲直接命令道:“把烟灭了。”

    盛千薇乖乖照做。

    沈星洲又走进去拎了两个酒杯,放在阳台的小桌子上,“尝尝吧,勃艮第,我藏了很久才没被胡同那小子给偷喝了。”

    盛千薇卷着舌头轻轻抿了一口,把酒杯放下,“胡同呢?”

    沈星洲靠在椅子上,懒懒地,“躲房间里打游戏呢,这事儿怨我。”

    盛千薇狐疑,“怨你?”

    沈星洲嘬了口红酒,点头,“还记不记得你那次竞赛拿了奖,发给胡同的照片,胡同问我说你怎么把头发养长了,上次胡同十八岁生日不是许了一愿望说希望你养长发么,我琢磨着就觉得你估计是为了他那心愿,以为你多少有点喜欢他,没想到弄巧成拙了,你要是对胡同没别的想法,这事儿算我对不起你,我先跟你道个歉。”

    盛千薇盯着他看,“哎,我很好奇你到底谈了多少女朋友?”

    沈星洲楞了一下,“小屁孩,你关心这干嘛。”

    盛千薇极淡地扯了下嘴角,“没什么,我就是很好奇,就你这情商,还能谈女朋友,也挺稀奇的。”

    “……”沈星洲:“这事儿翻不过去了是吧?”

    盛千薇不说话。

    月朗星稀,月光肆意地高悬在夜幕中。

    “听锦程说,你报了计算机系?”

    他的声音经过夜色的洗涤,仿佛边的更清冽,一如窗外的月光,冷感,清淡。

    盛千薇半天没回过神。

    沈星洲拿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小姑娘终于回神,他收回手,忽然噗嗤地笑出声:“你怎么这么呆呢!”

    盛千薇举着高脚杯,杯中的红酒轻轻晃着,懒懒地翻了他一眼:“我报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星洲笑了,“我没说跟我有关系啊,你紧张什么?”

    果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此刻懒懒靠在椅子上的样子,就十足的少爷样,笑起来的时候,有跟个大男孩儿似的,露出白净的牙齿。

    盛千薇不想再跟他聊下去,转身要走。

    刚走出两步,又折回来,一口灌下杯中的半杯红酒,将空杯往桌上一摆,“再见。”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起他,真的处处都是他,好不容易快要忘记了,又被刚刚那一笑,勾起了一些不该有的心思。

    她强迫自己忘记。

    她跟沈星洲是比跟胡同更不可能的搭配。

    直到盛千薇的离开。

    沈星洲还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慢条斯理的品着红酒,不知不觉一个人就品玩了一大半,直到林锦程送完班花小姐回来,在他身边一屁股坐下,拎起桌上的空杯子,猛地想灌一杯的时候,被沈星洲一把夺过,淡淡道:“再去拿一个。”

    林锦程狐疑地看着他:“我都不介意,你介意什么?”

    沈星洲瞪他一眼,林锦程就瞬间败下阵来,得,不跟这个小少爷计较,反正他说的永远都对,他看不爽的事,永远都错,也是认命地站起来又去橱柜里重新抽了一个葡萄杯。

    林锦程一边往杯子里倒酒,一边跟沈星洲抱怨宋矜,“小女生还真挺麻烦的,一路闹闹闹,以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活,你能别派给我么?”说完,抿了口红酒四周环顾了一圈,“千薇呢?”

    沈星洲不动声色地晃着手中的红酒杯,“你跟她什么时候那么熟了。”

    林锦程淡淡一笑:“以后会更熟。”

    沈星洲十分好意地提醒他,“我记得林桑快毕业回国了。”

    “回就回吧,我跟她不可能。”

    林锦程瞥开眼。

    沈星洲弯了下嘴角,他不知道自己今晚怎么了,反正就是好像被人挠了一下,然后浑身都不舒服,但就找不到哪儿痒。

    门外的盛千薇也是如此,浑身都痒,可是却找不到点儿在那儿,所以她在那儿一刻都呆不下去。

    直到第二天盛千薇离开,胡同才不情不愿地下来送她。

    盛千薇拍拍胡同的肩膀,什么都没说,却比说什么都有用,胡同也是那一下就放开了,瞪她:“早点滚回去。”

    小姑娘眨着眼睛笑了下,恭顺道:“喳。”

    一如多年前,大院里的大桑树下,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间,窸窸窣窣滴落下来,小男孩挥舞着他胖乎乎的小手,一声令下,“以后,你就是我的太监,小盛子!”

    小盛千薇十分听话地在夕阳下,拱手作揖:“喳!”

    不管以后如何,我们身在何处,此时此刻,仿佛都回到了我们当初那个沐浴着残阳的傍晚。

    我是君。

    你是臣。

    你是我的铠甲。

    而我仍是你的千军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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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二的生活真的就入林锦程所说,十分枯燥,因为是一所理科院校,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更重要的是,里头都是一些国家科研队未来的苗子,日夜奋斗在电脑前,一个个脸色蜡黄,满脸青春痘,难怪林锦程稳坐普二第一帅哥宝座。

    大学第一年暑假的时候,胡同出国了,那时盛千薇在非洲当志愿者,两人没见上面,也没联系上,等她开学回国的时候,意外地在校园里见到沈星洲才知道胡同出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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