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能行得通吗?-《舞台上穿越的我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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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诛仙?

    陈宇下意识皱了皱眉,实在是类似的名字,他见得太多了。

    什么《斩神》、《万佛寂灭》、《创世之神》、《万古星空》……等等,让他对类似的名字已经失去了期待感。

    今天晚上,他本来就是想教新人如何写一个能吸引读者的书名。

    譬如:《一觉醒来,发现三清变成了我的徒弟》、《重生洪荒,我竟成了一条狗》,诸如这样的名字,才能吸引人进来看嘛。

    “先看看。”

    作为主编,当然不会被一个名字左右了自己的思维。

    书的故事性,才是最重要的。

    故事不行,书名再好也白搭。

    故事精彩,再垃圾的书名也没事。

    很快,他便将稿子下载下来,开始认真观看。

    不过刚刚打开word文档,他再次愣了愣:“序章?”

    入眼处居然不是第一章,而是序章。

    序章的写法,几乎已经多年不流行了。陈宇感觉自己回到了当初网络小说刚刚兴起的时候。那时候许多书都流行序章,来介绍简单的故事背景。

    但现在!

    社会浮躁,人心不古。

    这个时代写小说,要的就是开篇爆炸,黄金三章。

    开篇不吸引人,直接game    over。

    现在看网络小说的读者,都是三分热度,你第一章不吸引到我,我就直接弃书。反正现在网络小说千千万,何必死磕一本书?

    除非后面口碑起来了,大家才会耐心看下去。

    但能几个人熬到口碑上来?

    “估计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人,看到如今的网络小说风靡,所以也想上来吃一波红利。只可惜,网络小说门槛虽低,但红利可不是那么容易吃到的。”

    陈宇一边想,一边往下看。

    步入正文: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州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当看到第三句的时候,陈宇眉心微微一跳,作为仙侠分类的主编,知识储备根本不是普通网友能够媲美的,所以他知道这句话的出处,不过在这里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还是让他有些讶异。

    继续往下看。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

    “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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