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赐晚霞留不住,无声落在佳人肩-《寒门小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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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盛朝。

    黄家村。

    秋风萧瑟,掠过平静的小村庄,干硬的田埂上草木枯黄,随风晃荡。

    雨水飘落,打在水面,荡起一圈圈细纹,打在金色的树叶上,旋转落下,打在破旧的茅草屋上,秋意袭人。

    远处牧童倒骑牛背,催促着老牛与小牛犊往小山村方向前进。

    好一派美妙的乡村画卷。

    只是雨丝透过破旧的茅草屋,飘落在黄廷晖的脸颊上,滋味却不太好受。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卷个毛啊!”

    坐在破旧茅草屋中的黄廷晖抹了一把脸颊上的雨丝,咬牙切齿道。

    没错!

    黄廷晖穿越了,小说中的那种穿越。

    穿越到了一个叫大盛的朝代,以他的历史知识来看,几乎就跟大明没什么两样。

    这具身体的正主也叫黄廷晖,还真是百年修来的“孽缘”!

    只是一想到这“孽缘”,黄廷晖就觉得自己的胸口郁积着一口气。

    难受啊!

    若是穿越到了哪个豪门的公子哥身上。

    别说是豪门,就是哪个小地主家去,黄廷晖觉得都是能够接受的。

    无奈天崩开局。

    爹妈死的早。

    留下了的房子被这具身体的正主给霍霍光了。

    十几亩良田,给正主霍霍光了。

    几十两银子,给正主霍霍光了。

    原打算要娶的那个邻村小媳妇,给正主霍霍跑了。

    当然,正主也不是没给黄廷晖留下什么“遗产”。

    比如说:欠邻村卢姓地主的几十两银子,同村徐大婶家的两只老母鸡,县城里刘寡妇的肚兜……

    一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一棍子把自己敲死过去,重新回到自己所在的时代。

    见过窝囊的家伙,还没见过这么混的家伙。

    百无一用是书生!

    连晚上偷鸡摸狗的事都能给人当场抓住了,真是没得救了。

    黄廷晖想着自己如果苟不下去,在下面碰到这哥们。

    别的先不说,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这个连狗见了都会摇头的混子,他给自己带来的唯一好处,大概就是有对好爹娘,这对夫妇拼尽全力把他送到学堂开蒙。

    这也让这家伙成了村里面唯一一个“读书人”。

    看着破旧的茅草屋,黄廷晖叹了一口气。

    如果“读书人”的名头能换来几斗米,他是极为愿意的。

    别说什么读书人的气节、不气节的。

    饿啊!

    再说识遍县城赌坊、青楼的原主,似乎也没有什么气节可言。

    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把下去的那家伙再溺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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