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啊哟……” 五分钟不到,战斗结束,三人瘫在地上哼哼,身上都是金闪闪戳的血窟窿,而且他们脸上都多了一个血洞,金闪闪津津有味地吃着眼珠子,尖利的喙上还挂着血。 今天它金大爷心情好,给他们留下一只,下次再敢上门,哼,剩下一只也噶了。 “滚,再来就不客气了!”陆尘轻喝了声。 三人激灵灵地抖了抖,知道遇上高人了,他们顾不得身上的伤,艰难地搀扶着爬起来,哆哆嗦嗦地落荒而逃,地上留下了几滩血。 金闪闪扑扇了几下翅膀,兴奋地朝醒了的江寒烟看去,今晚它表现这么好,女主子肯定会奖它多一些灵泉的吧? 江寒烟是被血腥味刺激醒的,她朝地上的血迹瞟了眼,懒洋洋地问:“林红玉派的人?” “金闪闪赶跑了,没事,睡吧。” 陆尘语气轻描淡写,江寒烟也没当回事,又打了个哈欠,不高兴道:“地上的血弄干净,臭死了!” 说完,她便躺下睡着了。 陆尘给她掖好被角,在失望的金闪闪脑袋上弹了下,轻斥:“明早再吃!” 金闪闪不甘心地朝女主子瞟了眼,睡得死沉死沉的,灵泉今晚喝不上了,它还想着晚上带灵泉去看隔了十条弄堂的新任至爱小母鸡呢。 小区里没人养鸡,金闪闪寂寞了许久,终于有一天,它闻到了遥远的地方传来的母鸡的清香,激动不已的金闪闪穿越十条弄堂,终于找到了它的至爱。 一只眉清目秀的母鸡,弄堂里一个孤寡老太太养的,从此以后,金闪闪每天都要来找小母鸡约会,还给小母鸡带好吃的,两鸡现在如胶似漆,难舍难分。 陆尘哪知道一只鸡还有这么多花花肠子,将金闪闪赶去睡觉后,他拿拖把擦了地上的血,确定屋子里没血腥味了,这才上床睡觉。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