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不适合当家主。” 陆尘也是同样的观点,上位者必须心狠手辣,铁血无情,不能有一点心软,姬文昌心性不行,姬洪昌虽没见过面,但他娶了林红玉这个祸端,又不能及时处理,显然也不是合适的家主。 江寒烟撇了撇嘴,确实不合适,不过和她无关。 她换了件白色及膝羽绒服,淡蓝紧身牛仔裤,黑色长靴,时尚还保暖,换洗衣服也没带,过两三天就回来了。 “林祥红和何旦他们回福城了吗?”江寒烟问。 “何旦在看守工地,林祥红和雷明回了。” 陆尘从储藏室拿了几盒烟酒,还有些礼品盒,工地那边得有亲信看着,何旦主动留下来,他爹不疼娘不爱的,回去也没啥意思,还不如在工地待着。 “雷明过了年就去上学?”江寒烟随意地聊着。 “嗯,去我那学校,进修一下。” 两人一起出了门,陆尘穿着黑色长风衣,英俊挺拔,气质高冷,江寒烟明艳动人,看起来郎才女貌,特别般配。 今天太阳特别好,小区楼下好些个大爷大妈坐在一起晒太阳,王大妈也在。 “小陆,小江,你们要出门?”王大妈热情地问。 “回老家看看,过几天就回来。”江寒烟笑着说。 “是得回去看看,对了,你家金闪闪的毛怎么了,一下子秃了,昨天看到差点没认出来。”王大妈关心地问。 金闪闪现在是小区的团宠,好些人家都不用闹钟了,每天早六点,金闪闪准时打鸣,比闹钟准多了,小区的住户们只要听到金闪闪嘹亮的打鸣声,立刻清醒,起床洗漱做早饭,上学的上学,上班的上班,都养成习惯了。 这几天金闪闪打鸣都蔫了吧叽的,声音不如以前嘹亮,又成了秃毛鸡,大家都挺关心的。 “得了皮肤病,过阵子就好了。”江寒烟随便编了个理由。 “鸡也会得皮肤病啊。” “金闪闪又不是普通的鸡,都会搞对象呢,得皮肤病正常。” “也对,金闪闪可是我见过的最聪明最漂亮的鸡了。” 大爷大妈们兴致勃勃地聊着,并没怀疑公鸡会不会得皮肤病,哪怕有一天金闪闪背着书包去上学,他们都会觉得很正常。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