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踩人上马?-《乱世逃亡后,我成了开国女帝林知皇符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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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武功跟着忽叟学,骑射则跟比列学。

    林知晖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中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是啊,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真的有失体面啊!”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你们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说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是你嫡亲的弟弟啊!”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什么长处,是我没发现?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你要被人欺负了,我也护着你。”林知皇轻笑一声,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

    林知晖得了林知皇的准话,心满意足了,眼中有了笑意:“阿姊,以后可也得这么护着我才是。”

    “我就你一个嫡亲弟弟,不护着你护谁?”林知皇被这率直的弟弟可爱到了,十分真心的说道。

    林知晖拉下脸上挡灰的布巾,想到自己刚刚竟与一个婢女争宠,因习武被晒得黑红的脸更红了几分,不想承认那是自己。

    “谁让你是我阿姊呢,我就让你!”林知晖微微嘟了嘴,强行为自己挽尊。

    林知皇见状,咯咯的笑了起来。

    林知晖被笑的不好意思,岔开话题:“阿姊,马场灰大,你来马场做什么?是来找我的?”

    “阿姊想学骑马。阿弟你来教阿姊可好?”

    林知晖大皱其眉:“不行!哪有小娘子学骑马的?爹和阿娘肯定不会同意的!”

    林知皇在现代是有学过马术的。在身家过亿后,林知皇就在俱乐部包养了一匹马,每月得空都会去骑一骑,她很爱这种在马上驰骋的感觉。包养一匹马每年花销上百万,常有朋友调侃她,别人都是有钱了都去包养男人,她却是有钱了去包养一匹马。

    “就是因为爹娘不会同意,所以我才来找你的,你也要拦着我吗?”

    林知皇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林知晖。自打学会这个眼神后,林知皇现在是运用的是炉火纯青。前段时间缠磨裴氏认字时,总要用到这个眼神......难怪有些女生爱用,是实在好用啊,女强人内心泪流满面。

    林知晖有点顶不住自家阿姐这个眼神,即刻妥协:“......好吧,我教你。”

    “大郎君!”比列不赞同的喊道。

    “退下,由我看着阿姊,能有什么事。”

    林知晖呵退比列继续道:“阿姊,你可要想好,想学骑马就要在这马场里风吹日晒,到时把你白皙的皮肤晒坏了,可别哭鼻子。对了,还有这跑马场只要马儿一跑起来,灰尘就特别大,到时弄得一身灰头土脸,偶尔吃个一嘴灰什么的,也别叫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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