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一个人忙不过来-《开局一万只鹌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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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小偷其实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在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旧时代人们的自由感还是很强的“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喊喊就行了,打就算了。
千万不要动手。
江林的发小好兄弟叫江滔,当时就是因为抓小偷被拘留15天。
事情倒也不复杂:江滔在逛街的时候看见有人在追小偷。
小偷跑过去的时候刚好经过他站的位置旁边,后他就直接一脚把人踹了
出去帮人抓到了小偷。
然后他就被小偷给告了——因为小偷摔飞出去的时候跌掉了两颗牙,这就正好卡上了轻伤二级。小偷直接报警让江滔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赔偿道歉。
至于罪名是什么?
故意伤害——就算我是小偷你也不能随意打人!
江滔想要脱罪就要同小偷签订‘谅解书’寻求对方原谅再给他进行经济赔偿!
而他也是个暴脾气,我这哪做错了?还跟小偷要谅解书跟小偷道歉?做梦呢!
虽然最后检察院认定江滔犯罪行为轻微决定不起诉,但是他也被拘留了好几天。
关于这事儿江滔都快在江林耳朵边上唠叨出茧子来了:“今后看到小偷,我是不是应该跟他们这么说‘尊敬的小偷先生,请您老老实实的配合我们去找警察好么?’
虽然这个说法有点儿极端但是还真不是没有道理。
按照国家法律,抓到小偷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把他们绳之以法才行。如果伤害小偷达到轻伤以上程度就构成故意犯罪。
这就是一件比较蛋疼的事情。
法律既想保护合法公民,又担心因为是受害者而理直气壮的把小偷弄死弄伤导致防卫过度。
他们也不去考虑受害者当时受到多大的精神损害……
不过这样的法律今后肯定会完善,现在这个世界还远远没到‘天下无贼’的地步,法律就要严惩坏人保护好人。不然小偷有恃无恐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江林现在抓到两人必须要赶紧最快速度交给警察处理。要不然被反咬一口就麻烦。
就这俩家伙的无赖样儿他们还真能干得出来!
到了有手机信号的地方江林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没过多久时间一辆警车过来。
“是谁报的警?”领队周海看着江林问道。
江林指着三轮车道:“抓了两个偷蛋贼,原本是想偷我的蔬菜的,但是蔬菜今天刚刚卖完,就盯上我养的鹌鹑蛋了,作案现场我没破坏都在我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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