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另一边,维根斯和积逊离开后。 两人并没有直接回船,而是结伴去到了租界的一家酒馆。 两人要了一间包间,点了不少酒,还让酒馆的负责人给他们找了一些美女来作陪。 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聊的是一些过去的事情,两人聊的很开心,至于刚刚被纳兰赫邀请过去的事情,他们已经选择性的遗忘了。 毕竟,他们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 很快,包间的门被推开。 一个三十多岁的亚洲男人走了进来。 “老板。”男人一进来,便走到积逊面前,恭敬的喊了一声。 他叫周力,广东人,早年间相信灯塔国遍地都是黄金的事,然后跑到灯塔国旧金山去挖黄金。 上了船之后,才知道被骗了。 到了旧金山,他就被人在身上漏了印记,成为了奴隶。 然后开始没日没夜的挖矿,还船票钱,还衣食住钱。 反正不管你怎么还,就是还不完。 他看到有人反抗,但反抗的人,无一不是自那之后消失不见了。 周力还年轻,他不想死,他开始尝试改变。 他开始学洋人的话,或许是因为他的语言天赋不错,他很快就学会了英语的基本用法。 这也让他可以跟洋人交流。 因为他聪明,会来事,慢慢的,他有了地位。 开始被洋人用来管理他的那些同胞,因为同为华人,他了解他的那些同胞,于是他的工作完成的很好。 最后,他得到了赏识。 获得了自由,这也让他明白,只有效忠洋人,他才能获得自由的,更好的生活。 但金钱和地位腐蚀了他,他就忘了自己到底是什么人了。 他开始沦为洋人的走狗。 成为一名华人帮办,来佛山骗那些无知的青壮去旧金山挖金。 他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做不对。 因为在他看来,未来的路,是自己选择的,如果不是那帮人自己贪财,自己傻,又怎么会被他骗到。 就算被骗,那也是他们活该。 而现在,他为积逊工作。 积逊是一名商人,他不仅卖鸦片,同样也做人口贩卖。 也就是把华人骗到金山去,当猪仔卖给那些矿主。 年轻的华人青壮,一个可以卖差不多五十美元。 一次送过去多一点,足够他大赚一笔。 再加上来的时候,运一船鸦片过来卖,一来一回,他就能赚差不多三四十万美元。 虽然来回一趟可能要跑三到四个月,有时候久一点甚至需要半年。 但一趟来回就赚三四十万美元,这个数额,放到这个年代,是普通人想都不敢想的。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