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干了这一碗散发着自由芬芳的酒,下船!拿捏兰芳!-《大清话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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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他们抗税呢?”

    “总督大人会派兵,联合周边的领主将他们~”史密斯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咔!”

    ……

    5日后,

    出清了船舱内的大部分货物,水手们也痛饮酒水、新鲜蔬果,还有各式美味。

    当然,也没忘了光顾那些诱人的女支馆。

    在史密斯的盛情邀请下,王神仙也尝了一下洋荤,评价很不美好。

    这让他在接下来很长时间内都庆幸自己从江南带来了丫鬟。

    同时赞美陛下,让他去兰芳。而不是马尼拉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殖民地城市。

    王神仙以他混迹大清官场的阅历,早就瞧出来了史密斯和马尼拉总督府的关系很不错。

    他没有猜错,总督府参股了史密斯的生意!

    2成!

    这很符合伊比利亚殖民者的一贯作风,只要金银,其他什么都无所谓。统治的深度、方式都不重要!

    这一点,撒克逊帝国明显不一样,他们的殖民统治更加精细化。

    ……

    按照约定,史密斯一行继续护送王神仙的2艘海船抵达了兰芳。

    这是一块多雨、矿产丰富的土地。

    踏上土地的一瞬间,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会是又飘回大清朝了吧?

    码头上。

    到处是留着辫子、穿着长衫的人,见面先作揖:

    “吃了吗?”

    王神仙扶着船舷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觉得这个世界太踏马的魔幻了。

    世界这么大,外面的风景很精彩!

    他冲进船舱,打开了一瓶珍藏的花雕酒哐哐倒了两碗。

    端到甲板上,豪迈的递给史密斯:

    “老史,干一碗。”

    “for what?”

    “为了自由!”

    俩人一碰,咕嘟嘟喝掉。

    18世纪的航海人就是这么野性,不喝水只喝酒,醉醺醺的征服海洋。

    “老王,这酒不错。”

    “嘿嘿,10年陈的绍兴花雕酒。论吃喝造诣,咱大清当属第一!”

    ……

    有史密斯护送,有马尼拉总督府的商业文书,又加上这熟悉的脸,以及王神仙“掌握核心科技”的话术。

    兰芳的商业圈,很快就多了一位能人。

    来自遥远的,尊贵的,人脉深不可测的大清国高人——王神仙!

    就连兰芳的创始人,罗芳伯和陈兰伯,都和他成了好朋友。

    宴会上,

    王神仙那信手拈来的大清上层秘闻,皇帝重臣督抚的喜好,以及朝廷对于南洋地区的正策,听的两位创始人如痴如醉。

    将他奉为上宾,授予“兰芳公司总顾问”头衔,月银50两,出入有护兵!

    初到兰芳就打开了局面。而且局面好的惊人,就连王神仙自己也颇为诧异。

    ……

    经过多方打听以及察言观色,他很快就明白了其中奥秘!

    兰芳总长罗芳伯,原先乃广东省的一落魄读书人。

    考了7次,都未曾考取秀才功名。

    为了生计只身下南洋闯荡,最终靠着讲义气和“文化水平高”征服了一帮苦力,成立了兰芳会,最终建立了这么一个公司性质的海外汉人国度。

    其创业历程,离奇程度超过。

    但若是细究起来,历史上的布衣天子往往都有很离奇的好运!大约,这就叫天命所归吧。

    客观的评价,罗芳伯是个英雄,是个被正史低估的英雄。

    他整合了散布在婆罗洲的汉人,制定了在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制度,兰芳的最高统治者叫“总长”,而且是由公司内重要骨干推选担任。

    【比华盛顿的那一套,大约还早了几年。】

    但他的内心还是自卑的,极度渴望得到大清朝廷的认可,渴望得到官职封赏,成为海外藩国。

    倒也不必苛责,人不是神仙。

    英雄,可以有缺点!

    ……

    只能说以王神仙这种段位的掮客,兰芳公司高层所有人的正治智慧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对手。

    甚至,

    他还以私人名义赠送罗芳伯一件御用香囊。

    明黄的龙纹绸缎、精致的做工,唬的罗芳伯当即朝北磕头谢恩,笃信不疑。

    过了一段时候,他具体拿出了空白的总督批文!

    白纸上提前加盖了两江总督的印章,意味着任何时候,他可以在纸上填写任何内容,当即生效。

    这是何等奢遮的人脉,何等豪横的气度?

    兰芳公司所有人都被深深的折服了!不敢想,这是从母国来了一位何等尊贵的爷!

    得罪了他,就是得罪了大清!

    伺候好了他,就是间接伺候了大清!

    王神仙:我,就是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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