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然后站了出来:“法官大人,由于我方律师的业务原因,可否由我这个被告来为自己辩护?” 法官点了点头:“你是当事人当然可以为自己辩护!”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法庭之上都会尽量少说话。 更别提为自己辩护了。 一方面是对法律不了解,对各种程序不熟悉。 另外一方面的话,律师会更加的专业,知道该如何扬长避短尽量的用专有的法律名词进行陈述。 但是在有些案子当中,当事人直接不聘请律师自己上。 是想省钱省一笔律师费,认为在法庭之上自己把事情说出来应该也算是可以的。 罗凯坐在原告席上。 看着这个造谣的女子,竟然把自己的辩护律师给扔在一旁,自己撸袖子上场。 换人了。 换对手了。 换一个更菜,更不专业的人来? 好家伙,这是恨不得自己被送进去的刑期不够长啊! 被告席上这女子咬了咬牙齿说:“首先我在地铁上进行拍摄之后,双方已经在执法点达成了和解! 至于后面发的小作文,那也只是属于我个人的吐槽而已,这应该……” 这女子还没有说完! 罗凯就直接打断:“也就是说伱承认了你写小作文的事实对吧! 小作文上对我方原告有侮辱歪曲事实的字眼,对吧?” 被告席上女子想要回避,但是只能回答:“是没错,但是我是有原因的……” “我才不管你什么原因,你既然诽谤侮辱的小作文已经存在,已经成为法律事实,那么你都承认了还要狡辩什么?” “这里是法庭,我们认的是证据认的是事实,而不是替你在这里扯什么其他心理活动!”罗凯当庭怒斥。 旁边的被告律师已经低下头了。 这娘们儿咋回事儿? 你丫的别乱说话呀。 我刚才躲避就是为了避免承认发小作文的事实,想要认怂请求判的稍微轻点。 你丫的倒好,一上来就承认自己犯的罪? 淦! 法官听到这话之后。 三个人相互交流了一下。 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任何可以争执反驳的点。 已经可以结束了。 被告承认了自己犯罪事实…… 被告律师作伪证。 刑! 都很刑! 罗律师,这个案子看来要把这两人一次送进去! 有个法官在想到网上某个段子的瞬间…… 他承认有些慌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