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洪宇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陆地,今年二十九周岁,相貌堂堂,一米八几的身躯,笔直挺拔;刮净了胡须的国字脸,更显英俊。 蓝色的烟雾在陆地的办公室上空飘渺,嘴刁香烟的年轻区长,正伏案阅批文件。 “进来!”陆地掐灭燃了一半的香烟,抬起头对外面的敲门人喊道。 “陆区长,教育局常局长问您现在是否有时间?说有事儿向您汇报。” 进门报告的是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韦森林。 陆地放下手中的笔,说请他过来,很快,常新民走进了办公室。 “常局长,坐!”陆地又点燃了一颗“中华”3号。 “陆区长,有个文件需要您签批一下。”常新民从档案袋里拿出了一个待签发的红头文件。 陆地问是什么文件,常新民回答说,是关于区内几所中小学校成立校办企业的事儿。 陆地又问,主管文教工作的何欢同志是否已经审批,常新民说,那几所学校成立校办企业的事情,何欢已经签批同意了。但是,因为涉及到经费问题,财政局说得由一把区长亲自签批才行。 陆地了解完情况后,道:“文件先放在这儿,有些情况我再和何欢同志沟通一下。还有别的事吗?” “有一个情况,我想和您反应一下…”常新民欲言又止。 “什么情况?” 常新民似乎就是在等待陆地的追问,道:“今天上午,教育局新来了一位工作人员,可是我觉得何区长在对她的工作安排上有些过分。” “具体什么情况?” 陆地的烟瘾很大,只是有抽一半扔一半的习惯,说话中又点燃了第三颗“中华”3号。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