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脸在哪儿呢? 既然自己不体面,那么我就帮你体面。 精神损失费一块钱! 狠狠的打脸。 伤害不高,但是侮辱性拉满。 你不是侮辱我方老实巴交的大叔吗? 那么老子就在法庭之上狠狠的用一块钱侮辱你。 来呀,相互伤害呀。 至于诽谤罪。 老子就给你伺候上! 把你送进去。 请求顶格处罚! 罗凯这一次动用了两个罪名。 一个是控诉被告方利用网络对原告方进行名誉侵权。 这是为了所求精神损失费。 虽然才一块钱。 这有个好处。 比起其他方式的造谣。 网络造谣侵权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时候! 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此次官司所需的律师费之类的各种费用。 第2個罪名则是诽谤罪,这一个目的就很简单。 目的是送人进去踩缝纫机。 罗凯想要把对方给送进去。 而且还是要求顶格处罚的那种。 发的小作文是造谣。 阅读量转发量都远远超过法定的数量。 依法办事。 你丫的被告在网上逼逼赖赖写小作文算什么? 老子在法庭之上直接拿出证据,狠狠的怼在你脸上。 有理有据。 我看你接下来如何反驳? …… 坐在旁边的原告大叔已经泪流满面。 朴素的脸上。 浑浊的泪珠滴落打在手掌之上。 虽然委屈到了极点,但是硬生生的咬住牙。 没有发出声音。 扰乱法庭秩序什么的之前他的儿子已经给他说过…… 千万不能够添麻烦,不能够拖累罗律师。 罗律师说的太好了。 我差一点就被诬陷,成为人人唾弃的卑鄙下流偷拍犯! 如果不澄清的话,就连儿子孙子世世代代都要被人戳脊梁骨。 难道要等自家小孙子,在周围人指指点点? 第(2/3)页